民国元年(1912年),*民国临时**在南京成立。 民国16年(1927年),国民**定都南京,析置江宁县设立南京特别市,析置上海县、宝山县设立上海特别市,分出江苏省,直隶于国民**行政院,称院辖市。 民国17年(1928年)至1949年,镇江市成为江苏省省会驻地。江苏省的体制一直延续到民国以后。抗日战争时期,中国****下的新四军在苏北建立了抗日民主**,发动和**人民进行了伟大的抗日战争。 *人民共和国 4月23日,中国人民**横渡长江,南京解放。1949年6月,江苏全境解放,设苏北(苏中)、苏南行署区及南京市三个省级行政区。 1952年,为了更好治理洪泽湖,安徽的盱眙县和泗洪县划归江苏,作为交换,萧县和砀山县划给了安徽。 1953年1月,三个省级行政区合并,恢复江苏省建制,南京市降为省辖市,并将省会设在南京市。 1955年2月,举行的江苏省**届人民代表大会*二次会议,选出由47名委员组成的江苏省人民**,接替了原有的江苏省人民**。 1958年3月至1959年1月,原江苏省松江专区九县(嘉定、宝山、上海、松江、金山、川沙、南汇、奉贤、青浦9县)和南通的崇明县先后划归上海市管辖,松江专区撤销。上海面积自此扩大了10倍。 1966年1月,江苏省人民**中断。1980年1月,江苏省人民**正式恢复办公。 1983年,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,设立南京、无锡、徐州、常州、苏州、南通、连云港、淮阴(2001年更名淮安)、盐城、扬州、镇江11个地级市。 1996年,增设泰州、宿迁两个地级市